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如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涉及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采购事项,如何加快审批流程?……近日,在某院所举办的2024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现场回答了学员们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问题。
1.涉及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采购事项,如何加快审批流程?
答:目前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根据我们了解,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提高预算单位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取消除单一来源以外的采购方式变更审批。
2.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如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答:对于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可以选择的途径从采购方式看,一是采用合作创新方式,“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或者一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是采用竞争性磋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三是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除此之外,现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没有可以选择的途径。《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关于“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规定,其“符合要求”是建立在”参与响应的或者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前提下的。
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格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给予了关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的,竞标供应商和合格标均不得少于三家。但是实行公开竞争后,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若获得通过,有望解决实践中的死结问题。
3.请介绍一下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普遍的执行现状。
答:据不完全了解,中央预算单位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建立了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职责。如,《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施细则》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了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制度。
4.涉m单位的非m采购,可否要求供应商有涉密资质?
答:涉m单位与涉m项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一定所有涉m单位的项目都是涉m项目。根据《涉密政府釆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上述条款列举的单位、部门、场所的特定项目为涉m政府采购项目,如“用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保密、机要等部门重要指挥、技术侦査、保密技术监管和秘密工作的专用产品或者设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工作场所建设工程”等。
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
非m项目采购,涉密资质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无关。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资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非m项目采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涉m资质,但因供应商可能在涉m单位工作,可以知悉单位的情况,应当要求供应商遵守保密规定,提供保密承诺。
5.如何合理划分采购包?
答: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
采购包的划分,一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能通过采购包的划分,使之达不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或者公开招标;
二是满足项目资质管理要求。如按照采购项目不同项目属性、不同专业技术类别,划分不同采购包,使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三是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如按照有利于采购、评审、合同履行及合同验收的原则。采购人的采购活动组织和合同管理能力较强的,划分采购包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细分;反之,不宜划分过多的采购包,而采用捆绑打包方式,减少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协调管理工作。
《采购文件编制指南(之二)》专有叙述。